不合格品应区别于其他产品、物料而被单独放置,避免被工作人员误用。企业在隔离不合格品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划不合格品区域
(1)在各生产现场(制造/装配/包装)的每台机器或拉台的每个工位旁边,均应配有专用的不合格品箱或袋,用来收集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品。
(2)在各生产现场(制造/装配/包装)的每台机器或拉台的每个工位旁边,要专门划出一个专用区域来放置不合格品,该区域即为“不合格品暂放区”。请注意:此区域的不合格品摆放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即当班工时。
(3)各生产现场和楼层要规划出一定面积的“不合格品摆放区”,用来摆放从生产线上收集来的不合格品。
(4)所有的“不合格品摆放区”均要用有色油漆进行划线和文字注明。区域面积的大小视该单位产生不合格品的数量而定。
(二)放置标识
(1)QC判定的不合格品。所在部门无异议时,由货品部门安排人员将不合格品集中打包或装箱,QC在每个包装物的表面盖“REJECT”印章后,由现场杂工送到“不合格品摆放区”,按类型堆栈、叠码。
(2)QC判定的不合格品。所在部门有异议时,由部门管理人员向所在部门的QC组长以上级别的品质管理人员进行交涉,直至品管部经理。
该批货物若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由QC部挂“待处理”标牌;现场派杂工将货物送到QC指定的位置摆放。该批货物最终如何处理,由品管部向上级寻求处理意见。
(三)管制不合格品区货品
(1)不合格品区内的货物,在没有品管部的书面处理通知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动用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片理必须有品管部监督进行:
报废。QC在外箱上盖“报废”字样后,由杂工送到工厂划定的“废品区”进行处理。
返工。QC在外箱上盖“返工”字样或挂“返工”标识牌,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返工,具体包括返工、返修、挑选及选择性做货。
条件收货。QC接收货通知,取消所有不合格标识,外箱若有不合格字样则用“绿色”色带进行覆盖。
其他不合格的处理规定,均由品管部按处理通知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总之,隔离不合格品可以使企业工作人员都能清楚地区分不合格品,避免因错用不合格品而造成产品品质低下,影响企业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