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属性,两种变现方式

IP是流量连接。IP是流量保证,流量本身是有成本的,流量连接就是IP的变现方式。

两类IP的区别,不在于连接谁,而在于向谁导流。

作为公共IP,吴晓波偶尔也直接变现,比如曾经做过黄酒。但是,媒体属性的公共IP,主要还是替其他产品连接、导流。

作为产品属性的IP,雷军偶尔也替别人站台、引流,比如为凡客诚品站台。但是,雷军在互联网上的表演,主要还是为小米连接、导流。我曾经参加过小米手机的发布会,雷军是否亲自出面,差别真的很大。很难相像,一个没有IP的小米新品发布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也有的IP同时具备两种属性,比如,罗胖就是如此。早期的罗胖,是典型的媒体属性的公共IP。当他本人直接销售产品时,就是自有IP了。

这不奇怪,就像私家车,一旦在滴滴注册,就既是私家车,也是公用车。

娱乐界IP的超级,多数就是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超级IP。在演艺界,他们的作品通过IP变现,这是产品类。同时,他们也利用IP的影响力为品牌代言,这是媒体类公共IP。

媒体的商业逻辑

传统媒体的商业逻辑,可以用“三次销售”概括。

第一次销售“卖内容”,传统媒体就是内容生产者。卖内容,主要指标就是阅读量。

阅读量,有的是订阅,有的是赠阅。只要阅读,就是读者。

早期媒体以订阅为主,后期有的媒体发现,赠阅比订阅的成本更低。比如,有的报纸订户发现,报纸卖“废品”的收入比订阅费更高。

第二次销售是“卖读者”,即做广告。因为有读者,所以可以做广告。

第三次销售是“卖衍生产品”,比如媒体活动。最有名的媒体活动,可能世界“财富论坛”。

“三次销售”是个笼统的说法,也有人进一步细分,有七次销售、八次销售的说法。

新物种,老逻辑

超级IP被吴声称为“新物种”,确实是在传统时代没有的连接形式。但是,媒体属性的公共IP,其商业逻辑与传统媒体相似。

只不过,IP化的媒体,一切商业指标均以流量形式表示。

要成为IP,一定要有内容生产能力。与传统媒体的差异,只是内容的表达方式不同。

被称为IP,是因为有流量。有流量,就可以商业化。

媒体属性的公共IP,商业化的方式就是为客户连接、导流。其逻辑与做广告相似。

IP有影响力了,除了导流外,还可以举办活动,比如罗胖的跨年演讲《时间的朋友》。

媒体属性IP,商业逻辑仍然可以概括为“三次销售”。当然,IP的变现更多样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