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谈判不是“赢”而是“赢得”客户

谈判有负和谈判、零和谈判、正和谈判。

负和谈判:就是两败俱伤,谁都没得好处,或虽有一方获胜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为小于“零”。例如你确信的薪金远远低于应该得到的报酬,然而你的老板对你的加薪请求采取冷漠无情的态度,你虽然郁闷但也无可奈何。看起来你输了,但内心郁闷出工不出力,期间还出了几次工作纰漏,被客户投诉索赔,公司损失不小。

零和谈判: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还是以前面的加薪为例,你要求加薪1000元,老板只同意加500元,你觉得还在你的心理承受范围内就同意了。但你的500元所得正是老板的所失,你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

正和谈判:是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结果为“双赢”,或者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大于“零”。你要求加薪1000元,不如去跟老板要更多的授权,更高一点的分成比例、谋求更高的职位或者要一个新的市场区域。例如老板说:“有个新的城市业务一直没有开拓,给你一个任务,如果年底你能开发十个新客户就同意你要求加薪1000元。”正好你的女朋友在那个城市生活,你们正在为异地恋苦恼,这下全解决了。年底你的业务进展顺利,不但加薪还升职了。

哈佛大学教授罗杰·费希尔和威廉·尤瑞提出的原则谈判理论(哈佛谈判理论)认为:成功的谈判应该具备三个衡量标准:能达成明智的协议、有效率、增进或至少不损害双方的关系的双赢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