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款产品最初都来源于一个抽象的想法,也就是前面讲的创意。这个抽象想法关注的可能只是产品的功能,即这款产品能做哪些很酷的事,而不会考虑产品的具体特征,如尺寸、颜色、电池续航时间等。在这个阶段,我们通常都会假设它们都处于最理想的状态,即尺寸恰到好处、颜色人见人爱、电池可以一直供电等。而需求计划则是把抽象想法转变为产品真实特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尽可能早地为这些特征撰写需求,当产品发布后,碰到意外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通常情况下,当产品开发人员对产品的功能有清晰的了解时,就会直接进入设计开发阶段。当拥有早期概念验证原型后,就可以向利益相关者展示自己的想法。但是,在概念验证阶段之后,如果工程师没有先对功能、行为、操作参数和设备的预期性能进行形式化,就开始挑选组件并设计原理图,此时就很可能引入问题。产品需求是对你的设备打算做什么的定义,它是对产品预期功能的正式描述,也就是指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必须要做到的事情。以笔者负责过的指纹加密优盘产品为例,其需求大致如下:(1)具备双分区:一个公共盘区,一个加密盘区;(2)支持录入指纹、识别指纹的能力。从不同角度出发,会有多个需求定义:​ 用户角度:用户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达到某个目标而需具备的条件或能力;​ 价值角度:产品为向受众提供价值而必须具备的特性;​ 属性和约束角度:对要实现什么功能的说明(可以是对产品运行方式或产品特征与属性的描述,还可能是对系统的约束);​ 系统角度:系统或系统组件为符合约定、标准、规范或其他正式文档所需具备的条件或能力。
农作物的转基因趋势已经不可避免。自1983年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烟草问世以来,转基因技术研究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有24种转基因植物获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已经上市的转基因农作物,除了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四大作物外,还有甜菜、木瓜、茄子、马铃薯和苹果等。其中,转基因玉米的种植国家最多,遍布六大洲,种植面积和产量仅次于转基因大豆。另外,包括水稻、香蕉、马铃薯、小麦、鹰嘴豆、木豆、芥菜和甘蔗在内的农作物,其上市研究都已经进入评估晚期。全世界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增长至2016年的1.85亿公顷,20年增长了110倍,超过地球上十分之一的耕地,大大超过了球耕地面积排名第一的美国所拥有的耕地面积。2016年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达到了26个,排在前6位的是美国、巴西、阿根廷、印度、加拿大和中国。此外,尚有许多国家和地区进口转基因产品作为食用、饲料或加工原料。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进行转基因作物的研究,转基因作物育种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转基因水稻研究处于国际先进行列。中国最早于1992年引进转基因烟草种植。目前中国种植的转基因作物有棉花、木瓜、白杨、番茄与甜椒等。当前,与其说转基因问题是事关食品安全的问题,不如说是转基因标识管理的问题,因为没有一个政府,包括中国、美国在内,会让自己的老百姓吃上不安全的食品。特别是主粮,尤为慎重,比如转基因水稻,即使获得了安全证书,也未被批准在中国进行商业化种植。进口到中国的转基因玉米及转基因豆粕,都被严格限定为饲料用途。也就是说,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是安全的,问题是对于转基因食品要不要进行标识。如果要标的话,又应该怎么标?这些才是争议的焦点。2016年7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相继通过了一项旨在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的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该法案,这意味着将来美国消费者能知道他们的食品中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美国是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和消费第一大国。转基因的棉花、大豆、玉米和油菜在美国的应用率均超过了90%。美国市场上70%~80%的加工食品含转基因成分。在此法案发布之前,美国政府并不要求给转基因食品贴上标识,理由是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实质等同”。这个法案举世瞩目。如果美国真的执行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政策,那么将对世界各国的转基因标识管理政策有着重大的示范效应。有意思的是,美国国内的反转人士和挺转人士对这项法案的出台都不满意。美国有些州已经先行出台了非常严厉的转基因标识管理规定,现在都被一律废止,必须按照联邦的法律统一执行。该联邦法案规定,食品公司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标识:文字、转基因成分图示(将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或是链接到产品成分的二维码。美国农业部将有两年的时间制定具体的标识方案,包括决定含多少生物工程成分才算是转基因食品,以及相关执法程序等。不管该具体标识方案如何制定,基本能够确定的是,不会有严格的科学依据。联合国下的193个会员国,约有90个会员国有转基因标识法,但标准不尽相同:从美国的无需标识,到欧盟的0.9%、日本的5%、韩国的3%以上标识,以及中国的零容忍。这些标识的根据是什么?为何你要0.9%,他要5%,美国说不标识?没有一个科学家说得清楚。现有的转基因标识法的标识阈值基本都是含糊不清的。阈值=转基因成分含量/食品重量。其中的分母是某一转基因食品的数量,分子是这个食品中含有的转基因成分的数量。关键是这个转基因成分是什么。就BT基因玉米来说,这分子代表的是玉米中间产物(淀粉、糖浆),或者是Bt蛋白含量,还是折算回去的转基因玉米含量?没有科学依据,转基因标识法就无法执行。即使执行了,执行结果也会让人觉得荒唐得可笑。美国的争论也延伸到了中国。网络上一片混乱,有人认为这个法案的出台是打了方舟子的脸10,有人则认为是打了崔永元的脸11。为了预测转基因标识对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一位经济学副教授马尔科·科斯坦尼格罗于2014年进行了一项模拟市场选择的情境研究。马尔科教授设置了两个试验组。第一组在一些苹果上贴了非转基因标识,其他的苹果什么都没有贴。第二组则在一些苹果上贴了转基因标识,其他的苹果也什么都没有贴。试验结果令人震惊。在贴非转基因标识的试验组中,人们愿意为了非转基因苹果多付39%的价格。到了贴转基因标识的试验组中,人们愿意为无标识的苹果多付94%。相比第一组,为非转基因苹果的支付意愿竟然增长了144%。为什么会这样?研究者的理解是,转基因标识会更多地引起消费者的负面联想,而非转基因标识则会引起正面联想。由于人们对于负面信息更为敏感,当标识为转基因时,人们也就愿意花更多的钱去避开它,选择没有标注的产品。强制标识的影响有多大?可以参考反式脂肪酸的案例。自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制要求反式脂肪酸标识后,美国食品工业迅速做出反应,反式脂肪酸的使用率大大下降。尽管科学界对于反式脂肪酸和转基因食品的态度截然不同,反式脂肪酸是“研究已证明有许多危害”,而转基因则是“诸多研究都得出了并无危害的结论”。然而,当转基因和反式脂肪酸一样要求强制标识,相信食品工业一定会同样迅速做出反应。毕竟,如果不考虑消费者反应,有很大可能遭遇商业上的失败。可以预见,转基因标识必定会深深影响未来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和使用。对转基因来说,强制标识不仅仅反映了消费者目前的偏好,还将成为一种“自我实现预言”。越是标识,人们越是担忧,也越是愿意付费避开它。研究者还表示,如果在实验室中看到转基因标识就能引发消费者态度变化,那么在现实里,政府强制、媒体宣传、周围人态度三者合力,消费者态度可能会变化更大。人们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抱有警惕之心,尤其是在涉及食品时。大量的食品丑闻在不断消耗着民众对于商业公司和监察部门的信任度。因此,人们总会下意识地从周围寻找关于食品安全的线索,无论这线索是来自网贴、朋友圈,还是贴在食品上的强制标识。马尔科教授的研究结果,并不让我们感到惊讶。因为早在2002年3月,为了抵御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转基因大豆大量进口,中国农业部就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中国食用油市场在转基因强制标识后的表现,已经验证了马尔科教授的实验结论。
防错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制造不合格产品而进行的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及开发,规定了防错装置设计和使用的关键要求,使操作者从错误中解脱出来,消灭失误,实现零缺陷生产,集中精力增值的操作。2.适用范围防错适用于以下情况:2.1新产品设计阶段考虑防错。2.2现有制造过程的防错控制。2.3纠正/预防措施的策划和实施过程。3.定义3.1防错:又叫防呆,顾名思义就是防止呆笨的人做错事的一种方法,是一种一经采用,错误就不会发生,可以消灭错误,或将错误发生的概率减至最低程度的科学方法,它能在缺陷产生前发现错误或缺陷产生时能及时发现与分离出错误。3.2防错标准样件:又叫边界样件,是指通过防错装置时能证明不符合操作或者能被探测出的不合格产品,专门用于检测生产线的防错装置。3.3备份模式:也称备用方案,是指防错装置失效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保证正常生产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如100%的人工检测;使用其他替代性的检验工具等。4.职责4.1产品实现策划时:工程师和各车间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包括工艺、制造、采购、质量、市场、供方和顾客代表组成的项目小组进行防错设计。4.2产品设计(包括设计变更)时:工程师和各车间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包括工艺、制造、售后服务、质量及可靠性等方面的小组及与设计有关的上游和下游部门组成的小组进行防错设计。4.3过程设计(包括设计变更)时:工程师和各车间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包括制造、售后服务、质量、供方等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防错设计。4.4安全防错装置由设备部及制造部门负责设计。4.5质量部和工程部负责对防错应用的确认和审核。5.工作程序5.1开发阶段防错装置的设立5.1.1在产品开发的初期,依据类似产品的经验(产品不合格报告、顾客意见和抱怨、服务中反馈的信息、市场调研的信息、管理评审中的信息、质量体系审核中的信息收集产品存在的问题)、同类厂家的设立情况等来考虑防错装置的设立。原则上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应考虑设立防错装置:●涉及性能、安全方面的;●风险系数和严重度高的;●左右件的防错;●关键特殊特性优先考虑防错装置的使用。5.1.2在设计和设计验证阶段,防错是DFMEA和PFMEA的关键输出。5.1.3所有在设计和设计验证阶段输出的防错应整合到控制计中,并在批量生产阶段被严格执行,同时对其可靠性进行确认。5.2防错作业指导书5.2.1工程部门应为每个防错装置制订详细和清晰的《防错确认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包括:●防错装置的编号(与控制计划对应);●工作原理;●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出现失效情况下的备用方案。备用方案应包括:a.100%人工检验;b.100%检查过的特性进行视觉标识(在产品标签上说明);c.应保持应用备用方案时的相关记录,以便于追溯;d.备用方案由工程部门确定,品质部门确认。备用方案下生产的零件应能确保所生产的不合格零件不流入下道工序;e.备用方案的关键点必须在防错标识牌红色的一面简单而清晰的展现出来;f.防错装置失效后所采取的措施应在防错验证记录表中记录(包括产品和防错装置的处理措施)。5.3防错标准样件的管理检查防错装置的通用做法是使用防错标准样件,也称为边界样品来证明不符合的操作或者不合格的产品能够被探测到。标准样件必须:●由工程部门和品质部门共同确认;●正确标识(标准样件上必须标明零件名称和其应用的设备);●与正常生产的零件清晰地区分(用红油漆标识,张贴标签);●应进行定置,并做好防锈工作,存放于防错装置附近的位置,方便作业者存取,有环境要求的,应按要求予以保存,使用部门做好标准样件的日常维护;●品质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标准件满足防错的要求;●品质部门建立防错标准样件清单。5.4防错的使用5.4.1每个作业者应按防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经过防错的培训。培训包括防错装置的使用和失效后的应急措施。5.4.2作业者按照规定的频次,正确地检查防错装置,一般是在首件检查、模具更换和设备维修后。必要时,应使用防错标准样件检查防错装置是否有效。5.4.3采用防错标牌标识防错的检查结果,并张贴在工位附近,防错标识牌见附件一。5.4.4防错验证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同时应按《防错验证记录表》做好记录,并将防错标识牌翻到绿色面。5.4.5应确保防错装置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如果防错失效,操作工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机(作业者有权停止生产);●将防错标识牌翻转到红色的一面;●向班组长汇报,可使用班组QRQC;●上次防错装置验证有效之后的产品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5.4.6班组长和品管员应做好防错的日常确认和审核工作,包括防错装置是否有效、作业者是否对防错装置避而不用。5.5防错的审核5.5.1工程部根据DFMEA和PFMEA的设计输出,以及制造现场防错装置的设立,形成产品和过程防错装置清单。在新产品进行首次批量时,品质部门应对控制计划中的所有防错装置进行一次。5.5.2在用的防错装置进行审核的频次按下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其中作业者、班组的审核按照《防错验证记录表》进行检查,品质部编制《防错审核检查表》,进行专项审核。防错审核也同时列入分层审核检查清单。检查,确保控制计划中所有的防错装置都应用到了相应的生产工位上面,同时确保防错装置有效。5.6防错的持续改进5.6.1顾客抱怨、售后索赔、退货发生后,为预防问题重复发生,应该优先考虑防错。在应用防错后,工程部门需要更新控制计划和PFMEA,并将其经验进行总结和横向开发。FMEA、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三者应保持一致。5.6.2防错也可能是在批量生产阶段开发的。相关部门应不断审视和更新PFMEA,以使得检验工作的负荷降低到最合理的水平。如:尽量避免人工检验,最好的做法是每个工位人工检验的项目不超过3个。6.相关文件无7.相关记录防错装置清单
战略定位策划者要有“道行”,这是我一贯坚持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深入地分析。所以,我认为一个策划人必须熟知“七合一战略定位法则”的七个方面,必须通晓道行。只有通过七个角度的观察,才能够全方位地观察事务,进而了解项目、委托方和市场。所谓“道行”,其实也可以说成是“格物”。所谓“格物”,指的就是要了解万物,要领悟日月星辰和宇宙定律。通过观察并研究万物进而发现隐藏其中的东西,再将其归结在一个框架之内,在商业上表现为要遵循市场运行的规律,在城市与商业地产策划上表现为要遵循市场运作的法则。如遵循“七合一战略定位法则”会形成某种东西。就城市与商业地产而言,形成的就是“味道”,一种被需要的“味道”。注明:格物,意为探究事物的道理纠正人的行为。“格”在此有“穷究”之意。《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后失传。格物为儒家认识论方法论的重要问题。由于城市与地产的特性就是跟土地打交道,强调的是“接地气”,但不是形式上的“接地气”,而应该是与自然达成一种平衡的状态。所谓的战略定位策划其实就是“接地气”的策划。那么,这就有必要对阴阳五行进行一番研究。经常会有人问我:“中国的阴阳五行在堪舆中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吗?”我的回答通常是:“有,北京的紫禁城就是在堪舆学说的基础上而建造的。”可以说,在现代规划理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古老的堪舆学就是当时的规划学。在此不一一罗列。
但凡老板,公布各种销售政策时基本都会对商品的实际成本有所保留,无论是对公司员工还是合作伙伴或下级经销商,老板一般都不交实底。2006年我们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北京周边的一个城市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是采取收购当地一个合作伙伴部分股份,我公司派驻骨干员工的形式开办的,当地合作伙伴公司的老板马总继续当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由于对方是一个成熟的赢利企业,所以不用担心新开公司第一二年会赔本的问题。当初合作时大家商定:分公司作为我公司所代理某项产品在当地唯一经销商,享受我公司从厂家进货相同底价及同样的各类促销政策,接受总公司各类业务指导,年底分公司利润双方按股份比例分红。一切走上正轨之后,我将与分公司合作的各项业务交由公司管理渠道的副总经理老何负责,直到年底,相安无事。第二年,矛盾出现了。由于分公司从总公司进货需要开增值税票,而且每次都需总公司派车将货物从厂家库房提出后送到货运公司再发至分公司所在城市,这就会产生很大一笔税务和物流的费用。老何考虑到费用没地方出,于是在新的一年给分公司发产品报价及厂家政策时暗自留了2%。没有不透风的墙,分公司马总在这行业里经营多年,与全国各地经销商都有联系,不到一个月,就看出了老何所提供的销售政策有问题。在一次厂家的销售会议上,马总找老何对质,老何当然极力掩饰,两人几乎翻脸。马总对老何彻底失去信任,直接找到我,提出这个问题如不解决,双方无法继续合作。我好言安抚,将与厂家签订的本年度代理协议原件和盘托出,同时将从厂家库房提货及发货的费用、资金占用费用、仓储费、开发票所需交的税等详细列了个清单逐一计算,总费用计算结果大致为流水的2%。马总看完后心里顺了气,坦言只要在厂家销售底价及政策上对他不加隐瞒,这2%的费用他完全能够理解并接受。我接着承诺利用双方合作销量大的优势向厂家申请争取更多额外的销售支持,一定让分公司享受到比自己单独从厂家进货更优惠的价格及政策。马总满意而归,一场纠纷烟消云散。我想:其实合作伙伴所要求的只是一个知情权,一个平等了解厂家真实销售政策的权利,任何事情只要讲明不加隐瞒,双方合作起来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通讯极其发达的今天,几乎很难保守什么秘密。那种城南布头便宜两毛城北半个月不知道的情况再也不会出现了。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不影响公司根本利益,我公司各项事务基本都是透明的。商品的底价向所有业务员公开,只是事先向他们说明物流仓储税金等各项费用的计算摊销方法,公司规定出销售最低价,其他一概由业务员自己做主,这样不仅增强了员工与公司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且简化了很多销售决策中间环节,提高了反应速度。